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

都市更新是否具備公共利益?

【Lighten/整理報導】     
都市更新的目的是什麼?可以說是都更議題的最大爭議所在,支持的觀點認為,都市更新有許許多多的公共利益在,只是在這場王家風暴當中,被忽略了。而反對者則認為,其實都市更新的公共利益,至今仍然沒有說清楚。以下,本報導將就此爭議作簡單的介紹。

(一) 公共利益在哪裡?

       都市更新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的內容,所指的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,實施重建、整建或維護的措施。而為了需要都市更新呢?支持者是認為,都市更新並不是為了炒地皮,而是實實在在的為了公共利益而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<本文作者對於都更的目的進行了清楚的介紹>
       上述文章的作者認為,當都市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,有的建物開始老舊破敗,為了讓都市能夠保持著緊湊發展的特性,讓已經不堪使用的建物重新改善,是個能減少都市蔓延,回應永續生態的方式。該文作者並認為,都市更新至少具備以下七點公共利益:

1.市容的改善
2.人行空間的改善
3.停車空間的增加
4.綠地開放空間的增加
5.對於都市防災性的提升
6.減少都市蔓延所需要花費的基盤設施成本
7.社會經濟面,也是最回應道公義的一面

(二) 公共利益不見了?

       既然都是更新有那麼多的公共利益,那又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多的爭議呢?反對的觀點認為,
其實現在都市更新的設計,讓都市更新沒有用在「對的地方」。因為發生爭議的幾個都更案例,都不是那些已經會發生危險的老舊住宅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<本文的作者,認為現行的都市更新方式,公共利益無法達成> 

        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,都市更新所持的公共利益大旗,已經站不住腳,因此強大的「強拆公權」,就沒有正當性了。現行的都市更新,讓「都市更新」本身,成為了目的,甚至讓「多數決」來決定「公共利益」,這些都不是可行的作法。應該在有緊急危難、防災、公共建設需求,的時候,曾能動用多數決,而維護公共利益。

        更有反對的論者,提出以下質詢影片,認為透過質詢的過程,可以發現,其實現行的都更條例,其實確實是沒有把「公共利益」,說清楚,講明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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